突然有想说下道德问题的冲动。
有两个发生在我自己身上的事例。事例一:单位食堂就餐时,是不需要自己带餐具的,有统一的快餐盒,省去了自己洗碗的麻烦,食堂唯一的要求是各人用餐后,将剩菜倒入指定桶里,餐具放在指定位置就行。但在实际运作中,有许多人吃完饭后就拍拍屁股走了,并没有将餐具放在指定位置,有些人餐具放了,但没有将剩菜倒掉。单位甚至在开大会时,专门进行点名教育,但收效甚微,并有越演越烈的态势。
事例二:人们为图方便,抄近道,在草坪上踩出了多条小路。最小的一条近道,和正常道相比,只缩短了不到2米,就是直角和斜线的区别。单位也在大会上专门为此进行了教育,但走近道的人照样在走,那几条小路也没有消失。
可以说,在上面两个事例中,都是很小的事情,谁都能够做好,但却没有出现好的结果。为什么?在事例一中,他们的理由有:1、食堂的服务人员是干什么的?他们就是做这个事的,收拾餐具不是我们的职责。2、食堂的菜这么难吃,服务态度这么差,不高兴收拾餐具。3、不收拾餐具,他们也不能把我怎么样,那么多人不收拾,我干嘛要收拾,多点事做呀!事例二中,人们的心态是:1、大家都这样走,我也少走点路。2、这样走也没人发现。3、他干嘛不在修路的时候就做好斜的,这样走应该的。
这些人的头脑中,方便自己是第一位的,做不好的原因常加在别人身上,而不是自己。在没有有效监督的情况下,不占便宜是对不起自己的。或对这种事,根本没放到应该遵守的范畴中,认知上有问题。
在2008年度感动中国人物中,有位34年照顾患病的初恋好友的普通人,叫韩惠民,他在发表获奖感言时说,获奖很意外,他只是做了谁遇上,都应该做的事。他认为这是一种最根本的责任。
反观我们前面讲的两个事例中,我们饭后收拾餐具,走路走在正路上,难道不是天经地义的吗?还需要另外的理由吗?我常想,道德是自己的,你不做好,法律并不能制裁你,别人也不可能生吃了你。但你无愧于你那颗跳动的心吗?
道德的水平不是一天养成的,但他体现在每天的每一件小事中,只有你自己能够让这根水平线沉浮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