现在的位置: 首页网海拾贝>正文
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的“八荣八耻”
发表于2252 天前 网海拾贝 评论数 1 ⁄ 被围观 504 次+

2006年3月4日,中共中央总书记、国家主席、中央军委主席胡锦涛在全国政协十届四次会议的民盟、民进联组会上,胡锦涛亲切看望各位委员,并参加了他们的讨论。

胡锦涛:要引导广大干部群众特别是青少年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,坚持以热爱祖国为荣、以危害祖国为耻,以服务人民为荣、以背离人民为耻,以崇尚科学为荣、以愚昧无知为耻,以辛勤劳动为荣、以好逸恶劳为耻,以团结互助为荣、以损人利己为耻,以诚实守信为荣、以见利忘义为耻,以遵纪守法为荣、以违法乱纪为耻,以艰苦奋斗为荣、以骄奢淫逸为耻。

目前有 1 条留言 其中:访客:1 条, 博主:0 条

  1. 蒲公英 : 2006年06月28日09:22 回复

    虚伪

给我留言

留言无头像?